選自《Java面向對象編程》一書,作者:孫衛(wèi)琴 繼承是復用程序代碼的有力手段,當多個類(Sub1,Sub2…Sub100)之間存在相同的屬性和方法,可從這些類中抽象出父類Base,在父類Base中定義這些相同的屬性和方法,所有的Sub類無需重新定義這些屬性和方法,只需通過extends語句來聲明繼承Base類: public class Sub extends Base{…} Sub類就會自動擁有在Base類中定義的屬性和方法。本章首先介紹了繼承的基本語法,然后介紹了兩個重要的概念:方法重載和方法覆蓋,隨后介紹了多態(tài)的各種特征,最后介紹了正確使用繼承關系的原則,以及和組合關系的區(qū)別。目錄 6.1 繼承的基本語法 6.2 方法重載(Overload) 6.3 方法覆蓋(Override) 6.4 方法覆蓋與方法重載的異同 6.5 super關鍵字 6.6 多態(tài) 6.7 繼承的利弊和使用原則6.7.1繼承樹的層次不可太多 6.7.2 繼承樹的上層為抽象層 6.7.3 繼承關系最大的弱點:打破封裝 6.7.4 精心設計專門用于被繼承的類 6.7.5 區(qū)分對象的屬性與繼承 6.8 比較組合與繼承 6.8.1 組合關系的分解過程對應繼承關系的抽象過程 6.8.2 組合關系的組合過程對應繼承關系的擴展過程 6.9 小節(jié):http://www.javathinker.org/main.jsp?bc=showessay.jsp&id=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