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ted on 2009-07-12 22:50
Gavin.lee 閱讀(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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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的設計
做java也有段時日了,但是總覺得自己還很虛,好多不會,即使會的也不能全懂,自己內心感覺到恐慌。
既然是程序設計,那談到設計了,就不能離開類,因為java中一切的設計都是以類為基礎的。
從javaeye上找個篇文章,根據自己的理解做了點手術,請作者不要見怪。
類與類之間存在以下關系:
1、 泛化(Generalization)
很簡單,就是我們常說的繼承。是說子類獲得父類的功能的同時,還可以擴展自己的功能。 如圖:

Java代碼中表現為:extends 和 implements
2、 依賴(Dependency)
兩個相對獨立的咚咚(A和B),當A負責構造B時,A與B形成依賴關系,即A使用B。如圖:

<v:shape id="_x0000_i1026" style="WIDTH: 378pt; HEIGHT: 81.75pt" type="#_x0000_t75"><v:imagedata o:title="Dependency" src="file:///D:\DOCUME~1\Yaogao\LOCALS~1\Temp\msohtml1\01\clip_image003.wmz"></v:imagedata></v:shape>
Java代碼中:表現為局部變量,方法的參數,以及對靜態方法的調用
3、 關聯(Association )
兩個相對獨立的咚咚(A和B),當A對象持有B對象的時候,形成關聯關系。
關于分為有兩種特殊的形式,聚合(Aggregation)和組合(Composition),聚合和組合只有概念上的區別,在Java中的代碼實現上沒有區別。
聚合:指的是整體與部分的關系,如圖:

組合:表示類之間整體和部分的關系,但是組合關系中部分和整體具有統一的生存期,即整體對象不存在,部分對象也將不存在,如圖:

Java代碼中:表現為成員變量。
4、 總結
在Java中,應該盡量優先使用組合,而不是繼承,因為繼承會使得類關系過于復雜化,破壞了封裝性,使用組合一樣可以獲得已有類的功能,而且會使新類更加穩固。
實際上,從依賴 -----〉聚合--------〉組合,類與類之間的關系更加緊密,互相之間的影響越來越大,其實我們平常比較少去區分這些關系,而且事實上這東西的定義不太好理解,所以肯定會導致認識上的偏差,所以我們使用這些東西的時候,盡量靠近大家都認同的做法,這樣容易讓別人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