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量的作用域
作用域定義變量在什么范圍內有效。PowerBuilder的變量作用域共有四種:全局變量、實例變量、共享變量和局部變量。不同作用域的變量需要在不同
的位置說明,下面分別予以介紹。在編程窗口、窗口畫筆、用戶對象畫筆或菜單畫筆中,選擇“Declare”菜單中的“Global
Variables”、“Instance Variables”和“Shared
Variables”可以分別聲明全局、實例和共享這三類變量。
全局變量
全局變量在整個應用程序中都可訪問,它的作用域是整個應用程序
。
實例變量
實例變量與對象相關聯,只有在該對象的事件處理程序或函數中才能使用為該對象定義的實例變量。實例變量在它所關聯的對象被打開時創建,被關閉時消失。
共享變量
共享變量是一種靜態變量,這不僅意味著它所在的對象關閉后再次打開時,共享變量依然保持對象關閉時的值,而且還意味著同一個類多個實例中的同名共享變量保
持相同的值。
局部變量
局部變量在使用它的事件處理程序或函數中說明,其作用域僅限于說明它的程序段,在該程序段的任何地方均可訪問局部變量,但其它程序段都不能訪問本程序段中
的局部變量。運行程序后,進入某個程序段時,系統自動為局部變量分配內存,退出程序段時,局部變量占用的內存被釋放。
posted on 2010-05-24 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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