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5月20日電(記者 隋笑飛楊維漢)這次地震前,中國地震局沒有作出短臨預報,同時也沒有收到任何單位、個人或團體提交的有關這次地震的短臨預報意見。至于網上發布曾經有人提出過關于這次地震的預報意見的信息,是不符合實際的。中國地震局對于個人或團體的地震短臨預報意見,有專門的管理辦法和處理程序。中國地震局監測預報司是具體負責這項工作的部門。
20日上午,中國地震局監測預報司副司長車時接受中國地震信息網專訪時作上述表示。
車時同時介紹了中國地震局對個人或團體的地震短臨預報意見的管理辦法。他說,中國地震局監測預報司從20世紀80年代后期開始對個人、學術團體的短臨地震預報意見實施管理,具體管理工作由中國地震臺網中心統一管理。具體辦法是,指定專門的地震預報專家管理個人、學術團體等提出的短臨預報意見。由專家收集、整理,并及時在地震部門的周、月會商中,介紹預測意見的主要依據、結論等,供震情跟蹤判定時參考。每年年底,對一年中的所有短臨預報意見進行評估,對其中預報準確或預報效果較好的給予獎勵。
車時還指出,中國防震減災法和地震預報管理條例中,有關于地震短臨預報的明確規定。防震減災法第十六條規定:國家對地震預報實行統一發布制度。地震短期預報和臨震預報,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按照國務院規定的程序發布。任何單位或者從事地震工作的專業人員關于短期地震預測或者臨震預測的意見,應當報國務院地震行政主管部門或者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責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門或者機構按照前款處理,不得擅自向社會擴散。
車時表示,地震預報管理條例規定,國家鼓勵和扶持地震預報的科學技術研究。中國地震局監測預報司本著對人民、對國家高度負責的態度,嚴格遵照該規定,支持地震預報科學研究,高度重視個人和團體提出的短臨預測意見,但是對這些預測意見的處理是有嚴格程序的,要組織專家按照有關規定對預測意見的科學性和可能性進行審定。同時,由于地震預報既具有科學性,又具有社會性,政府發布地震預測意見是非常慎重的。
關于個人或團體有了地震預報意見后應如何提交給地震部門的問題,車時表示,任何單位和個人根據地震觀測資料和研究成果,提出了短臨地震預測意見,可向所在地或者所預測地區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責管理地震工作的機構提出書面報告,也可以直接向國務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門書面報告。但是,不得向社會散布。并且,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向國(境)外提出地震預測意見。個人或團體對地震活動趨勢的長期和中期預測研究成果除外,可以進行學術交流討論。
車時還談了個人或團體提交的地震短臨預報意見的具體情況。他說,現在有很多個人或團體開展地震預報探索,每年都收到幾十至上百份的正式短臨預報意見。但是,當前地震預報是公認的世界科學難題,總體水平是很低的。準確的短臨預報意見是非常少的,2000年以來,中國地震臺網中心(前分析預報中心)共收到700多份地震短臨預報意見,其中基本上準確的預報意見有7份。2008年以來,共收到26份短臨預報意見,尚沒有正確預報的短臨預報意見。盡管這些意見的準確性非常低,但作為地震主管部門,根據有關法律,歡迎和鼓勵個人和團體繼續開展地震預報探索。
posted on 2008-05-21 1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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