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服力
12個素不相識的普通人,為了一樁案件,他們坐在一起,組成了一個陪審團,開始決定另外一個人的命運,決定他是有罪還是無罪。案件本身也很簡單。一個貧民窟里的男孩被控用刀殺死了自己的父親。證據看起來也很完備,兇器是一把刀,而且出售刀的店主證明,這把刀很特別,只有一把,而且賣給了嫌疑人;男孩樓下的一個老頭兒證明,聽到男孩與父親爭吵,男孩被父親毆打倒地,然后看到男孩跑出住處;男孩住處對面的一個婦女證明,案發時因為失眠無法入睡,來到窗前,結果透過一輛經過的火車的最后兩節車窗,看到男孩揮刀從上向下刺中父親。
因為證據充分,所以陪審團合議的開始,氣氛很輕松,大家在議論將要進行的球賽,談論悶熱的天氣,介紹著自己的產品,而且很快進行了第一次表決。在11個“guilt”之后,戴維斯提出了之質疑。
首先倒下的是證明兇器的唯一性證據,肯定有罪者質問質疑者,兇器如何解釋,爭論到熱烈處,亨利·方達從褲袋里拿出一把與兇器一摸一樣的彈簧刀,一下子投擲在桌上。這把用來對比的彈簧刀與掛有物證標簽的兇器刀并列,刀尖插進桌面,由于投擲的力量而顫巍巍晃動著,帶著鎮人心魄的力量。質疑者告訴其他陪審員,這把刀只是他在散步時隨意在街邊買到的。這個情況的出現動搖了肯定者的決心,再次表決的結果是8人認定有罪,4人認定無罪。
第二個倒下的證據是證明男孩犯罪動機的老人的證言。亨利·方達采用實證主義的方法,形象的說明,一個年紀老邁且跛足的老人不可能在15秒鐘之內從聽到父子兩人的爭吵開始就能走到房間門口看到男孩跑出房間。而且與第三個人——目擊殺人的婦女所作的看到火車開過的證言相結合,認為,在火車經過的轟鳴聲中,對于一個老人而言,清楚的聽到整個過程是十分令人懷疑的。這一質疑大大動搖了肯定者的信心。第三次表決的結果9人認定無罪,3人認定有罪。
最后一個也是最難倒下的證據是目擊證人的證言,目擊者與男孩之間沒有任何利害關系,不可能做偽證,如何推翻,至少是動搖目擊證人的證言,成了決定最后判斷結果的關鍵一環。這個時候,最初三個認定無罪的陪審員之一,一個老者,偶然發現,一個陪審團成員在摘下眼鏡揉眼睛的時候,鼻梁兩側仍然有鏡架壓迫的印痕,而同時他還注意到,目擊證人的鼻梁兩側也有同樣的印痕,從而由此推斷,目擊證人平時是戴眼鏡的。亨利·方達使這一質疑更加清晰化,他指出,婦女很少在正式場合戴眼鏡,因為她們認為戴眼鏡不夠漂亮。而一個平時需要戴眼鏡的人是不會在睡眠時戴眼鏡的。一個平時需要戴眼鏡的人,她的裸眼視力不可能在一定距離之外,透過行駛列車的車窗清楚的看到男孩行兇的場面。
一個貌似完整的證據鏈條被個個擊破,陪審團的裁決從開始的11個“guilt”最終徹底轉化為“not guilt”。 戴維斯是如何做到說服大家的呢?他是一名建筑師,他是這群人中最具道德良知、正義感和理性分析能力的人,對證人的證詞和法庭出示的證物提出了合理的懷疑,引導推理出證據的漏洞,從而扭轉了大家最初的看法,對犯罪嫌疑人做出了無罪裁定,總結起來有以下幾點:
1、 說服他人的策略可以借鑒太極:你柔我剛,你剛我柔,借力打力,對剛者,可以選準關節部位出擊;
2、當手中有駁倒對方邏輯基礎或者基礎證據的殺手锏時,可以有目的的把對手逼到最后一步,然后從根本上擊倒對手的邏輯信心(如關于刀的證據)。
2、 面對多人或松散群體反對時,可以適當放松(開)或沉默,引起內部爭論,凸顯內部意見不完全一致的地方,挑起分歧,以便能夠部分擊破,減弱凝聚力,逐個拉攏。
3、 對助力人員,社會助長型性格的,可以激發其英雄式的責任感;社會抑制型性格的,可以減輕其身上的責任壓力,給以重視,通過贊揚和提供容易發揮專長的表現機會來提高自信和參與熱情。
4、 對反對人員,社會助長型性格的,可以離開、擱置他,降低激情和動力,避免可能造成的盲目偏執;社會抑制型性格的,可以通過關注、理解以及主動的了解來拉近心理距離。
5、 對手想爭取你的時候,可以接受他試圖接近、建立關系的努力,這種影響是雙向的,好過克服敵意單向接近,最終誰影響和改變誰,取決于信念、理念、邏輯和策略。
6、 對不同的人和觀點,尋求接近的一部分內容或某個側面,縮小差距,建立信任,尋求支持者。
7、 注意尊重人的感情和情緒,感染他人,關心、安撫是合適的突破心理隔膜的機會。
8、 對于群體懶惰者,要給以和利用壓力,兩種壓力:負責和思考的壓力;急于結束的壓力。
9、 說話要抓住要點和關鍵環境,不必爭的不用爭,聽或者讓其情緒激動,多說多暴露可能更有利于尋找問題點。
10、 當己方占據優勢時,可以充分發揮群體壓力的作用:強調優勢地位事實,并且可以利用沉默強化壓力,寂靜(寂寞)狀態下,往往情感壓力更大。
11、 面臨情感壓力者,往往會用行動掩飾自己的脆弱和痛苦,可能會暴露出真正的痛苦或意見來源,以及背后的一切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