邏輯學研究思維形式的結構及其規律,并研究推理方法。要研究人類認知的本質,了解知識的產生、發展的規律,從邏輯學能獲得很大的啟發。
本系列文章先從普通邏輯開始研究學習,并用計算機建模的技術和方法,為邏輯學建議一個UML模型,作為知識和推理的計算機化的基礎。
概念是邏輯學最重要的組成部分,作為第一篇,首先對概念及其操作進行建模。
對于客觀世界存在的對象,存在著一個“認知主體”。人們通過對客觀對象的觀察和思考,認識到認知主體的存在。經過思維的抽象,在思想中產生了“概念”。
概念是思維的產物,在思維領域,概念用來反映思維對象特有屬性或本質屬性。那么屬性是什么呢?屬性是指事物的性質及其與其它事物的關系。
并非所有的屬性都可以用來表達概念。前面說過,概念反映思維對象特有屬性或本質屬性。特有屬性是指一類事物都具有并且獨有(其他種類的事物不具有)的某種屬性;而本質屬性是指決定一事物之所以成為該事物并區別于其他事物的屬性。
概念屬于思維領域,為了交流,人們使用語詞表達概念。(還可以使用其他的方式,比如UML圖)。語詞是概念的語言形式,但語詞和概念并不是一一對應的。表現在:
有些語詞(虛詞)不表達概念;
同一個概念可以用不同的語詞表達(典型的,多種語言的語詞)
同一個語詞在不同的語境中表達不同的概念。
概念,語詞,客觀對象的關系如下圖所示:
概念的兩個基本邏輯特征是:內涵與外延。
內涵:概念的含義,反映在概念中的思維對象的特有屬性或本質屬性。
外延:概念的適用對象,具有概念所反映的特有屬性或本質屬性的對象,概念所指稱或表達的對象。
明確了內涵和外延,就可以對概念進行分類、比較和運算。